一句话结论
海关总署2026年8月12日发布第116号公告,允许符合要求的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进口。核心要求:生产加工须确保中心加热温度不低于120℃、持续至少30分钟(或经中方评估可完全灭活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病毒的其他工艺);工业用油脂制品须添加足量工业色素使终产品呈深绿色;包装须使用全新材料并直接印制中英文标签(品名、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登记编号、生产日期),显著位置标注“非供人类食用”;出口前由哈方检验检疫并出具卫生证书,每批至少随附1份正本。进境时:需办理检疫审批的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海关核查检疫许可证、注册企业、卫生证书;经检验检疫合格准予进境,严重或多次不合格将加强查验或暂停进口。
2026-08-12
海关总署第116号公告发布日期,明确进口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
中心温度≥120℃、≥30分钟
热加工动物制品的灭活工艺底线(或经中方评估认可的其他等效工艺)
深绿色 + “非供人类食用”
工业用油脂制品须加工业色素,并在标签显著位置标注非食用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需办理检疫审批的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进口前须取得的证件
每批≥1份正本卫生证书
哈方出具、按双方确认证书样本,海关核查真伪与有效性
注册企业名单
输华动物制品须来自哈方审核、中方批准注册的企业,每年出口季前更新公布
一、116号公告的核心要点
二、对进口企业的具体影响
三、进口前要走哪些步骤
- 核对注册企业名单在海关总署官网确认拟供货的哈萨克斯坦企业是否在中方批准注册名单内,不在名单不订货
- 办理检疫审批属于需检疫审批的品类,在发货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合同锁定单证要求哈方提供符合证书样本的卫生证书,并在包装上印制规定的中英文标签(含“非供人类食用”)
- 到港申报与核查凭卫生证书、检疫许可证(如需)、注册编号申报,海关核查证单并实施检验检疫
- 合格放行经检验检疫合格准予进境;不合格按法规作退运、销毁等处置
四、企业应对建议
建议把“核名单—办许可证—锁证书与标签”三步放在签约之前完成:先上海关总署官网核对哈方注册企业名单;确认你的品类是否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在合同里写死中英文标签与卫生证书要求,并留存哈方卫生证书正本。这样货到口岸只需走检验检疫,不返工。
五、鼎津能帮上什么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6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动物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026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规定(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