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 作者 小张(Vincent)(鼎津报关员) 来源 ·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3号《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6-08-17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对象为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3号、2019年第27号、2019年第28号。依据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具体以海关最新公告为准。

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研发固体废物管理有变(海关总署123号公告2026.8):进口保税企业清关前要注意什么

海关总署2026年8月17日发布第123号公告,为做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保税维修、保税研发、委托加工3部公告中关于固体废物的表述,区内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出区管理统一改为按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执行。对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保税研发、承接境内委托加工的进口保税企业,意味着固体废物处置口径要衔接新规。本文讲清改了什么、影响谁、企业现在要做什么,并说明鼎津在保税进口清关上的协助。

一句话结论
海关总署2026年8月17日发布第123号公告,修改2018年第203号(保税维修)、2019年第27号(保税研发)、2019年第28号(委托加工)共3部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固体废物的表述,将原先'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置'统一改为'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本次修改为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配套动作,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无过渡期。对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维修、保税研发、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的进口保税企业,保税料件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副产品若属固体废物,出区与处置口径需按国内固废规定衔接。
2026-08-17
第123号公告发布并自当日起实施,即时生效、无过渡期
3部
本次修改涉及2018年第203号(保税维修)、2019年第27号(保税研发)、2019年第28号(委托加工)共3部规范性文件的固体废物管理表述
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
区内企业保税维修/研发/委托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边角料、残次品、废品、副产品),出区管理统一改为'按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管理',不再适用旧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处置路径
生态环境法典
本次清理为做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与近年固体废物管理改革相衔接

在综合保税区做保税维修、保税研发,或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的企业,最近要留意一项管理口径的变化。8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23号公告,为做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把保税维修、保税研发、委托加工3部旧公告里关于'固体废物'的表述做了统一修改——区内业务产生的固体废物,出区管理不再走旧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路径,而是改为按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执行。这不是新增审批,但对区内进口保税企业的账册与出区手续有实际影响。

一、这次公告到底改了什么

  • 修改对象:2018年第203号《关于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十条、2019年第27号《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的公告》第七条、2019年第28号《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公告》第十条
  • 核心改动:将原文中'属于固体废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统一修改为'属于固体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 生效时间:2026年8月17日发布之日起即时实施,无过渡期
  • 背景:本次修改为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配套动作,与近年国内固体废物管理改革相衔接

二、哪些进口/保税业务会受到影响

  • 保税维修:区内企业使用进口保税料件开展维修业务,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若属固体废物,出区口径调整
  • 保税研发:综合保税区内保税研发业务产生的固体废物(含实验废料、残次品)同样纳入新规
  • 委托加工: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保税料件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副产品属固体废物的,按国内固废规定管理
  • 影响范围:主要影响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一般贸易进口企业不受直接影响,但涉及区外委托加工联动的需关注

建议1 重新核对区内账册与固体废物清单:梳理在途及在产订单中哪些保税料件会产生固体废物,提前匹配新的出区管理口径

建议2 出区手续按'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办理:旧路径(按《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置)已不再适用,避免沿用旧流程导致单证不符

建议3 区分业务类型:保税维修、保税研发、委托加工三类分别对应不同原公告条款,处置要求需对应到具体业务

建议4 以官方公告为准:本次为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配套修改,具体执行口径与系统适配以主管海关最新通知为准

三、对进口保税企业的具体影响与应对

  • 直接影响:固体废物出区管理口径变化,区内企业需更新内部操作流程与账册申报模板,避免出区环节卡单
  • 间接影响:与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相衔接,区内固废处置更强调'按国内规定管理',企业环保合规责任更清晰
  • 合规建议:将固体废物识别与出区申报前置到生产计划阶段,明确边角料、残次品、废品、副产品的归类与处置路径
  • 趋势面:综合保税区仍是进口保税维修、研发、委托加工的重要载体,政策在'便利化'与'合规'之间持续精细化

四、鼎津能提供的协助

对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维修、保税研发、委托加工的进口企业,鼎津国际可协助梳理该类业务的保税账册与固体废物出区合规要点,在货物一线进区、区内加工与固体废物出区环节提供清关与单证衔接支持,帮助区内企业把管理口径变化平稳落到操作流程上。具体业务口径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及主管海关执行为准。

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固体废物管理调整
政策适用性提示:文中涉及的税率、监管条件、准入清单与办理口径均整理自上述公开资料与实操经验;实际执行以申报时海关总署、财政部关税司等最新有效的官方规定为准。

信息来源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3号《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6-08-17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对象为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3号、2019年第27号、2019年第28号。依据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具体以海关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