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
我国允许从47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约30类动物源性饲料(鱼粉、肉骨粉、饲用乳清粉、宠物食品等)。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须过三道官方门槛:一是原产国与品类在海关总署公布的准入名单内;二是境外生产企业须在海关总署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届满前6个月由外方申请延期);三是境外企业首次对华出口须取得农业农村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外饲准字XXXX号,有效期5年,届满前6个月续展)。此外,含动物源性成分及I级、II级风险的饲料(如鱼粉、肉骨粉、含动物成分的宠物食品),须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57号);进口商还须在首次报检前向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饲料企业备案。标签须符合GB 10648《饲料标签》并标注进口登记证号,安全卫生符合GB 13078。农业农村部进口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6个月、质量复核≤2个月),不收费,自2025年11月1日起全面推行电子证照、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纸质证照。
47个国家/地区·30类
我国允许从47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约30类动物源性饲料(鱼粉、肉骨粉、饲用乳清、宠物食品等)
5年 / 5年
境外生产企业GACC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农业农村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有效期5年,届满前6个月续展
20个工作日
农业农村部进口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6个月、质量复核≤2个月),不收费;2025-11-01起全面推行电子证照
2025年第257号
含动物源性成分及I/II级风险饲料(鱼粉、肉骨粉、含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等)须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饲料、宠物食品、鱼粉这类货,到港不是终点——前面还有准入、注册、登记几道官方门槛,任一道没过,货都可能退运或销毁。提前把关比到港救火强得多。
一、关键资质清单
| 门槛 | 要求 |
|---|---|
| 国家/地区准入 | 海关总署公布《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签合同前先确认原产国与品类在列 |
|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 须在海关总署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届满前6个月由输出国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
| 农业农村部登记证 | 境外企业首次对华出口须取得《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外饲准字XXXX号),有效期5年 |
| 检疫许可证(按需) | 含动物源性成分及I/II级风险饲料,须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 进口商备案 | 进口商须在首次报检前向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饲料企业备案 |
| 中文标签 | 符合GB 10648《饲料标签》,须标注进口登记证号;安全卫生符合GB 13078 |
二、清关步骤
- 查准入确认原产国与饲料品类在海关总署准入名单内,名单外一律不受理。
- 核实工厂注册确认境外生产企业已在GACC注册登记名单内,注册状态在5年有效期内。
- 办农业农村部登记证委托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取得外饲准字证书(2025-11-01起为电子证照)。
- 办检疫许可证(如适用)鱼粉、肉骨粉、含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等,在签订贸易合同前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标签合规按GB 10648印制中文标签并标注进口登记证号,成分与适用范围齐全。
- 申报与检验检疫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植检证、登记证申报;海关查验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缴税放行缴纳关税与进口增值税后提货,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运输方协商。
三、进口商最容易漏的3项
漏办农业农村部登记证:境外企业首次对华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必须取得《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无此证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到港只能退运或销毁。
检疫许可证未在签约前办:含动物源性成分及I/II级风险饲料(鱼粉、肉骨粉、含动物成分的宠物食品)须签约前申请,到货补证无法申报。
中文标签未标登记证号或不符GB 10648:标签须符合《饲料标签》并标注进口登记证号,漏标或成分超标会被要求整改、退运,错过饲料销售季。
四、鼎津能提供的协助
鼎津在接单前即核对准入名单、GACC境外企业注册状态与农业农村部登记证(外饲准字)是否齐备,提示动物源性饲料的检疫许可证前置办理,并预审GB 10648中文标签与申报单证一致性,让饲料、宠物食品到港即走流程、不干等。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57号;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