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
调查是2023年同类调查的延伸,目的是摸清2025年进口货物在国内的使用去向,为编制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调查对象为2025年在境内从事进口活动的部分法人单位(以附件名单为准,并非所有进口企业)。调查内容分两类:617—1表调查一般货物(除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外)最终使用与中间使用的金额比例;617—2表调查保税物流货物进口后的去向(复出口、出区/出仓、区内转加工等)。填报时间2026-08-10至08-21,8-31前海关总署完成采集审核并上报国家统计局。故意伪报、瞒报将依《统计法》处理,海关对填报数据保密。
2026-08-10 至 08-21
调查对象在线填报窗口期,逾期系统可能关闭
2026-08-31 前
海关总署完成数据采集、审核更正并传输结果至国家统计局
617—1 / 617—2
两张调查表:一般货物进口使用去向、保税物流货物进口使用去向
部分法人单位
调查对象为2025年境内从事进口活动的部分法人单位(见附件名单),非全部进口企业
12360
填报遇技术或业务问题可拨打海关热线服务电话
一、这次调查到底是什么
二、时间节点与填报方式(谁要填、何时填)
三、对进口企业的具体影响
四、企业应对建议
五、鼎津能帮你做什么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3号《关于开展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的公告》(2026-08-07发布);《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批准)。填报系统: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海关热线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