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
调查是2023年同类调查的延伸,目的是摸清2025年进口货物在国内的使用去向,为编制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调查对象为2025年在境内从事进口活动的部分法人单位(以附件名单为准,并非所有进口企业)。调查内容分两类:617—1表调查一般货物(除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外)最终使用与中间使用的金额比例;617—2表调查保税物流货物进口后的去向(复出口、出区/出仓、区内转加工等)。填报时间2026-08-10至08-21,8-31前海关总署完成采集审核并上报国家统计局。故意伪报、瞒报将依《统计法》处理,海关对填报数据保密。
2026-08-10 至 08-21
调查对象在线填报窗口期,逾期系统可能关闭
2026-08-31 前
海关总署完成数据采集、审核更正并传输结果至国家统计局
617—1 / 617—2
两张调查表:一般货物进口使用去向、保税物流货物进口使用去向
部分法人单位
调查对象为2025年境内从事进口活动的部分法人单位(见附件名单),非全部进口企业
12360
填报遇技术或业务问题可拨打海关热线服务电话
很多进口企业每年都可能被海关抽中参加统计调查,但接到通知时常常一头雾水:为什么要填、填什么、不填会怎样。8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13号公告,启动了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填报窗口就在8月10日到8月21日。这篇把这件事一次说清。
一、这次调查到底是什么
- 调查目的:是2023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的延伸,旨在了解2025年进口货物在国内的使用去向,为编制2025年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开展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 调查范围:2025年我国境内从事进口活动的部分法人单位,具体以公告附件1调查对象名单为准,并非所有进口企业都要填
- 调查内容:2025年进口货物最终使用(分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存货和复出口)及中间使用的金额比例或主要去向
二、时间节点与填报方式(谁要填、何时填)
- 谁要填:列入附件1调查对象名单的进口企业(部分法人单位)
- 何时填:2026年8月10日—8月21日登录系统填报
- 怎么填:通过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线填报;调查表分617—1(一般货物)与617—2(保税物流货物)
- 何时截止:2026年8月31日前,海关完成数据采集、审核及更正,并向国家统计局传输结果
三、对进口企业的具体影响
- 这是法定统计义务:被选中的企业须如实、及时填报;故意伪报、瞒报统计资料,将依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处理
- 数据用于宏观核算、不用于征税或稽查:海关明确对填报内容保密,仅用于编制统计资料,未经书面许可不向无关方披露,企业不必担心商业数据外泄
- 保税物流货物单列:做保税仓储、区外企业进口后入区等业务的,要填617—2表,关注复出口、出区/出仓、区内转加工等去向,别与一般货物混填
四、企业应对建议
建议1 先核对是否在名单:所在地海关会另行通知组织方式,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确认自己是否在调查对象名单内,避免错过窗口
建议2 备好2025年进口台账:最终使用与中间使用的金额比例需要按产品分类归集,平时做好进口明细台账,填报时直接取数更高效
建议3 区分一般货物与保税物流:两张表口径不同,填报前看清自己是617—1还是617—2,必要时向12360或属地海关统计部门咨询
建议4 如实填报:统计调查不涉及补税或处罚,但伪报瞒报会触法,如实填、留痕即可
五、鼎津能帮你做什么
鼎津国际长期服务各类进口客户,熟悉海关统计与申报口径。若客户被抽中参加本次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我们可协助核对调查对象身份、梳理2025年进口货物台账并按表式归集最终使用与中间使用数据,提示一般货物与保税物流两张表的填报差异,让企业在8月21日前顺利完成填报、把合规风险挡在前面。

政策适用性提示:文中涉及的税率、监管条件、准入清单与办理口径均整理自上述公开资料与实操经验;实际执行以申报时海关总署、财政部关税司等最新有效的官方规定为准。
信息来源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3号《关于开展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的公告》(2026-08-07发布);《2025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批准)。填报系统:海关统计专项调查调研系统,海关热线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