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6-01 来源 ·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税管函〔2026〕22号)

“十五五”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落地

科研机构、学校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版物进口单位相关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句话结论
“十五五”期间,科研机构和高校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教用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符合条件的出版物进口单位相关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科研设备引进成本大幅下降。
三税全免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科教用品)
税管函〔2026〕22号
政策发文依据
科研机构/学校
主要受益主体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印发税管函〔2026〕22号,落实“十五五”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明确: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一、哪些主体能享受

政策主要面向两类主体:一是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二是经批准的出版物进口单位。关键门槛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需以合规的进口合同、技术说明和减免税确认材料支撑。

  1. 确认资格核实进口单位是否在政策适用名录内,货物是否属于“科教用品”范围。
  2. 办理减免税确认向主管海关提交合同、发票、设备技术参数及用途说明,取得《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3. 申报免税进口凭确认通知书在报关时勾选减免税,海关放行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并留存账册。
减免税货物有“特定用途、限期内不得擅自转让”的监管要求,改变用途或提前转让需补税并办理手续,建议建立专用台账。

二、算力芯片与高端仪器是重点

本轮优惠对服务器、算力芯片、高精度仪器等“卡脖子”设备的引进尤为关键。科研机构进口这类设备,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全免,可显著降低重大科研装置的落地成本。

智能装备进口
高端科研装备引进是本轮税收优惠的核心受益方向

三、鼎津的减免税代办

我们协助科研、高校客户梳理设备清单,判定可免税范围,代办减免税审核确认,并规范后续使用台账,让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合规无忧”。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税管函〔2026〕22号)